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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交通工程招标文件不再提前审
文章来源:赣鑫交通  人气:467  发表时间:2020-11-30

市交通运输局获悉,日前召开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招投标和信用管理培训会上,重点对省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》(苏交规〔2019〕1号)和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(苏交规〔2019〕2号)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并贯彻实行。各县(市)区交通运输部门、项目建设单位、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及评标专家等200余人参加培训。


据悉,今年7月开始,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开始施行。本次修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进一步简政放权,依法行政,落实“放管服”要求,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。实行招标过程备案制,要求招标人将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,将原先实行的招标文件事前审核,改为公告发布后3日内备案,节约了时间,简化了流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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